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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以租为名行买之实 中介难取交易佣金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09-9-11 10:18:10     我要评论   
  

  读者王先生:我通过中介租房。租后,业主又说此房可卖,于是我买下此房。中介得知后,以我跳单为由,要收取交易佣金。请问,我这样是否属于跳单?
  
  记者帮忙:广东鼎为律师事务所的张茂荣律师表示,买家与中介签订的是租赁居间服务合同,并没有签订买卖居间服务合同,从法律上讲,买家的行为并不属于跳单,中介难以追取到交易佣金。为防止买家“以租为名,行买之实”,中介在签订租赁居间服务合同时,最好也约定“如在一定时间内,达成买卖交易,需收取一定的信息服务费”。
  
  

(编辑:杨桂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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