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免费注册需求信息网上地铺快速发布业主房源金牌经纪人广告报价百业网楼市话题
一房二房三房四房
五房及上┊别墅公寓
一房二房三房四房
五房及上┊别墅公寓合租
租写字楼甲级办公
5A办公售写字楼
门面转让商业街铺
市场铺位商铺出售
工业厂房独院厂房
仓储仓库厂房出售
  您所在的位置: 百业首页 > 新闻中心 >
 
买家以租为名行买之实 中介难取交易佣金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09-9-11 10:18:10   标签:     215 我要评论   
    【房网】核心提示:
  

  读者王先生:我通过中介租房。租后,业主又说此房可卖,于是我买下此房。中介得知后,以我跳单为由,要收取交易佣金。请问,我这样是否属于跳单?
  
  记者帮忙:广东鼎为律师事务所的张茂荣律师表示,买家与中介签订的是租赁居间服务合同,并没有签订买卖居间服务合同,从法律上讲,买家的行为并不属于跳单,中介难以追取到交易佣金。为防止买家“以租为名,行买之实”,中介在签订租赁居间服务合同时,最好也约定“如在一定时间内,达成买卖交易,需收取一定的信息服务费”。
  
  

(编辑:杨桂华)
1

  发表评论,请注意发布用语,过激言论将被删除!
大名:
评论:
验证码:   图片看不清?换一张!

 
推荐阅读                     
 
·深房价几个月暴涨101% 喊价行情是否终结?
·深圳官方报告唱空楼市 新房均价遭"腰斩"!
·非法出售业主资料 不是我干的说得太早了!
·松坪村3期、深康村开建 提供保障房6443套
·深圳三家银行上调首套房贷利率 深发展8折
·揭秘深房贷灰色空间 看银行如何打擦边球!
 
相关链接                     
 
·陈顺威:华中速录技术的推动者
·陆嘉磊:交织出力量与智慧
·张玲玲:将责任化为前进的力量
·大田影视:为了心中的太阳
·王红:跳舞有一种魔力
·肖小勇: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
 
百业通会员                     
 
  免责申明: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百业网 版权所有
ICP证:粤B2-20040182 粤ICP备05001605号